为更好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提高实验室的开放度,本实验室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开放基金的申请和管理办法如下:
一.课题申请表的领取和填报
申请者可直接向实验室领取开放基金申请表,填写申请并提交电子文档直接报送实验室。
二.课题的审定与立项
1.初审: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有以下发情况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的项数,连同在研资助课题数超过两项;
(4)申请者获得的资助课题尚在进行中;
(5)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根据方法、技术路线明显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6)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或不可能到实验室工作者;
(7)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
2. 同行评议:通过初审的课题,送交两名以上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熟悉被评课题学科领域国内外现状、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审。
3.终审:在初审和同行评议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归纳出评审意见及资助强度,提交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课题及资助金额。
三.课题的实施与检查
1.基金课题的资助时间为1年。主要研究人员每年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指派专业人员按实验室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2.研究计划实施中,积极鼓励课题组对研究工作的创新。但涉及到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时,课题负责人必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
3.课题负责人应按时间向实验室递交课题研究进展报告,在课题完成后,及时报送《开放基金资助课题总结报告》,并附上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4.鼓励研究人员自带符合本实验室方向的课题及经费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四.课题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课题经费使用范围
(1) 基金资助额的70%为科研业务费(主要为实验材料消耗费);
(2) 实验室设备维护、差旅费等25%左右;
(3) 管理费等其他费用5%;
2.课题经费的管理
(1) 课题负责人有经费使用权,但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
(2) 基金资助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开放实验室进行客座研究,实验室收回开放基金。
五.课题的成果管理及评价
1.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鉴定及其资料等,均应标注"安徽农业大学茶叶生物化学与生物技术重点开放实验室资助项目"。
2.基金资助课题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对所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可提出申请,由实验室请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或技术鉴定。实验室可继续资助取得较好成果且有发展前景的课题。
3.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