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4日 室务委员会通过
鉴于实验室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日益频繁,为了规范访客管理,特制订本办法,自室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一、人员管理
(一)专家类:
1、长期合作
与学校签署相关用人协议,按照学校规定,在校期间费用由校人事处及其本人负责;业务方面,由相应的PI团队协助安排在校有关事宜。
2、短期合作
实验室协助办理在室期间的工作、生活等事宜,具体工作由联系的PI团队负责落实。
(二)学生类
1、本实验室内部的学生 需经实验室安全、仪器培训合格后,并签署《安全责任书》,方可授权使用公共平台仪器。
2、校内非本实验室固定人员指导的研究生 需经导师申请并通过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审批,参加实验室安全、仪器培训合格后,并签署《安全责任书》,方可授权使用公共平台仪器。
3、室外的中长期交流学生 凡超过2个月的,需根据学校规定签署《校际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并经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审批后,方可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同时需按照实验室管理规定,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培训并确认后,方可使用公共平台仪器。
4、室外短期交流学生 凡2个月之内的,需提交《校外人员工作及安全协议书》申请,经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审批,方可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对于公共平台的仪器,禁止独立使用;如需使用,可在授权的实验室内部人员陪同、指导下使用。
二、来人来访接待
严格执行安徽省及学校的接待制度,就餐前,需填写《公务接待单》并获批准。
1、陪餐人数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2、接待规格
原则上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仅限一次,且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时间只在国、内外专家到达当天或离开实验室前,可由1名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或是学院负责人出席公务接待,另有1-2名对口接待的PI团队负责人或教师参加。其余时间,由对口接待团队安排在教工食堂(学生食堂或是定点餐厅)就餐。
3、接待标准
接待标准参照安徽省直机关三类会议一天伙食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30元/人.天。其中:中、晚餐不超过80元/人。超出接待标准部分,由具体接待人支付。
涉及来访外宾的宴请,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标准低于100元/人。宴请禁止配备香烟,中餐不配酒水;接待酒水选用本地产品,价格不超过200元/市斤。
4、支付方式
具备条件的地方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5、禁止内容
学术交流期间,无特别需要,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